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日前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和涉诉信访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司法权违规收费、乱拉赞助和挪用坐支涉案款项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2月17日,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勇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承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审结一批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何勇强调,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人民法院自身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保持干部队伍纯洁,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廉洁,确保人民法院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纯洁的各项任务。
同时,要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促进人民法院干警廉洁执法。坚持从严治院,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和涉诉信访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司法权违规收费、乱拉赞助和挪用坐支涉案款项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何用指出,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防止法官利益冲突的制度规定,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何勇强调,人民法院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机关。要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正确处理依靠政治优势与发挥职能作用、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的关系,坚持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严重犯罪,特别是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
何勇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协助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谦虚谨慎、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保持队伍纯洁性上下更大功夫。各级法院要努力保持人民法院队伍思想纯洁,努力保持人民法院队伍组织纯洁,努力保持人民法院队伍作风纯洁,努力保持人民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做好今年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在促进执法办案和各项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各级人民法院要着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完善对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的工作机制。要着力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落实,重点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量刑规范化、执行权配置等改革,建立健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制度。
王胜俊强调,要着力解决司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为切入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要着力加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把党性好、能力强、作风正、威信高的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督促各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维护党的纯洁性,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